天下末年第661章3爵制(1/2)

文/慕寒千雪
天下末年 | 本章字数:1715   | 天下末年txt下载 | 天下末年手机阅读
推荐阅读:左或右,只是无法回头东唐再续1908再造中华不是吧君子也防汉末圣人穿越大明之杀敌爆奖励系统寰宇三国

次日一早。

尚书台制诏盖印,下抵国相府。

随即,国相府则署衙刊印,分于长安个闾里、城门、村邑,布告于民。

数以百计的信使,也持之复件,奔往司隶、凉州各地。由各地府衙,刊印发布,公示国朝官员、百姓、商贾等。

军爵。

第一等,辅兵。月支五十钱、粮五斗。

第二等,正兵。月支百钱、粮一石。

第三等,公士。月支二百钱、粮二石。

第四等,造士。月支三百钱、粮三石。

第五等,良士。月支五百百钱、粮五石。

第六等,奉国都尉。月支六百钱、粮六石。

第七等,辅国都尉。月支八百钱、粮八石。

第八等,镇国都尉。月支一千钱、粮十十石。

第九等,奉国将军。月支两千钱、粮二十石。

第十等,辅国将军。月支三千钱、粮三十石。

第十一等,镇国将军。月支五千钱、粮五十石。

第十二等,关内侯。月支六千钱、粮六十石。

第十三等,都亭侯。月支八千钱、粮八十石。

第十四等,都乡候。月支一万钱、粮一百石。

第十五等,亭侯。月支两万钱、粮二百石。

第十六等,乡侯。月支三万钱、粮三百石。

第十七等,县侯。月支五万钱、粮五百石。

第十八等,郡侯。月支六万钱、粮六百石。

第十九等,县公。月支八万钱、粮八百石。

第二十等,郡公。月支十万钱、粮千石。

凡军功爵,无战功者不得赐,永为典制。

文爵。

第一等,假吏。

第二等,正吏。

第三等,公士。

第四等,造士。

第五等,良士。

第六等,下大夫。

第七等,中大夫。

第八等,上大夫。

第九等,下卿。

第十等,中卿。

第十一等,上卿。

第十二等,关内侯。

第十三等,都亭侯。

第十四等,都乡候。

第十五等,亭侯。

第十六等,乡侯。

第十七等,县侯。

第十八等,郡侯。

第十九等,县公。

第二十等,郡公。

凡文绩爵,无政效者不得赐,永为典制。

民爵。

第一等,平民。

第二等,士民。

第三等,公士。

第四等,造士。

第五等,良士。

第六等,关内侯。

第七等,都亭侯。

第八等,都乡候。

第九等,亭侯。

第十等,乡侯。

第十一等,县侯。

第十二等,郡侯。

第十三等,县公。

第十四等,郡公。

凡民爵,五等及下,非有资国重者不得赐。六等及上,非有大功于国者不得赐。

文爵各等月支与军爵无异,民爵五等及下,与军爵同。六等及上公侯爵,与军爵同。

三爵制分,可谓是将原本的爵位制度给砸了个粉碎。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没有太多的抵触。

尤其是三军将士,封赏虽然未下,可早有消息传出。凡参战之将士,以自身现有二十等爵爵位,同置新颁军爵。此外,另加一等。

新爵与旧爵的对比,无疑是新爵更加惹人喜欢。二十等爵早已崩溃,没了与爵位等同的田地赏赐,士卒所能获得的利益已经大大缩小。

反倒是新爵,每一等的待遇,张之于众,属于那种看得见摸得着的既得利益。

大周继承了不少汉制,尤其是无军饷的征召兵制度。士卒现在虽然不用自备武器甲胄,可在军中的消费程度一样不小。而他们能够赚取钱财的方法只有一个,首级。

基本上大多数人都拿首级去换钱,军中也不乏富贵子弟用钱币从士兵手里买脑袋。

如此也导致了军中士卒的爵位普遍不高,皆在二三等徘徊。至于说货殖首级会造成无用之徒,袭居高位这个问题,没人能够解决的掉。

唯一的限制就是个人所获首级,能取得的爵位只能到第八等公乘爵,即新爵镇国都尉。再想往上升,就得看部队的斩获了。

所以,对于普通士卒以及低级军吏来说,新爵制度要更加友好。而对于中高级将校而言,却没那么友好。

因为,纵是最高级的万户侯,也没了封邑。也就是说,现在大家有食邑的,在不久将来,全都要还给朝廷。

虽然食邑制度早已名存实亡,但食邑与不食邑所带来的地位上的尊荣,却是两相庭径。而且,有食邑才能够组建自己的心腹部曲。没了食邑,自然也就无部曲可言。

佃户所组成的部曲,一直以来都是违法的。可以预见,日后大王少不了要针对佃户制度。

文爵对于文职官员来说,并没有太大的区别。甚至可以说,多了文爵的月支,县中明庭的日子要更加好过。因为,那些小吏吃的官粮,可是从他的俸禄中扣的。

当然,地方官一般也不会缺钱,油水很足。

而民爵,明显就是针对于那些商贾、豪富之家。资国,说白了就是捐钱捐粮,得到五等爵后。剩下的公侯爵,就要看有没有机会了。

比如说,国朝大战,缺钱缺粮了,一口气捐个几千万甚至几个亿,帮助国朝打赢仗,那肯定能算上于国有大功。

正如某些人所想,新爵制的改革,无疑将会带给大周不少的利益。其一便是军民士气,新爵的制度不再说给予

状态提示: 第661章3爵制 -- 第1页完,继续看下一页
(快捷键←)上一章:第660章论 返回《天下末年》目录下一页:第661章3爵制(1/2)(快捷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