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之美食记第144章(1/2)

文/赵小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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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雪的老公姓郑,名叫郑则,是b市排名前几的装修公司老板,公司名叫‘爱家’。

能把田雪嫁给郑则,是田雪妈妈这两年最为得意的事情,逢人就爱夸两句。

都说一个女婿半个儿,她这个儿可真真是孝顺到到家了!

看到她身上的这项链、这戒指、这手镯没有?这可全都是他这个‘儿’给买的。

有人讽刺她,你就为了这点小恩小惠就把女儿给卖啦!

田雪妈妈当时就不乐意了,这话怎么能这么说呢!她是那种看中钱的人吗!她看中的就是郑则能对她女儿好,你想想,郑则能对她这个丈母娘这么大方,对她如花似玉的女儿还能小气的了吗!她女儿都不用出去工作,过的就是富太太的生活。

还有郑则公司这名,你听听:爱家爱家,一准就是个顾家的好男人。

你也别说郑则年纪大,不就是大她闺女十四岁吗!人家还没到四十呢!

三十八岁可正是男人的黄金年龄,再说年纪大点多好啊,年纪大的知道疼人。

至于人家郑则长的不好看什么的!肤浅!太肤浅了!

男人可不是靠脸吃饭的,长的好看有屁用,她闺女在大学交的那个叫‘什么初’的前男友长的倒是好看了,可是穷光蛋一个有毛用啊,能给她买金项链金手镯金戒指吗!

你也别说人家郑则粗俗,人家以前是叫郑大富,可是现在不是改名叫郑则了吗!

再说文化程度低点又能怎么样,人家郑则有本事,小学毕业也能让一堆大学生给自己打工,听说他公司里还有研究生呢,可见这学不学历的也没所谓,能挣钱才是最重要的道理。

前两天田雪妈妈接到了妹妹的电话,说是她女儿要结婚了,婚礼在a市举行,到时候请她去参加婚礼。

田雪妈妈一阵恭喜,放下电话就直撇嘴,没想到一晃眼她外甥女也要结婚了,还在a市,听说是跟她的同事,难道是嫁了个a市男人?!

啧,小丫头挺有本事啊,这么的也算是跳出中田县那个小县城了,颇有几分她当年死活要嫁b市人的风彩。

就是不知道那a市男人有没有钱,不过想来肯定是穷光蛋一个。

她跟她妹妹从小关系就不太好,苗苗这个外甥女她也只是前两年见过一次,小丫头长的还行,但学历实在是低了点,就她那个专科学历在a市那种遍地是大学生的地方能找到什么好工作!

同事?

田雪妈妈不屑,同事里能出什么‘好’人!估计也就一个a市户口值钱了。

现在看来啊,姐妹里还是她一直过的最好,田雪妈妈洋洋自得。

从小到大她就是最有本事的,她一直觉得自己是高姐妹一等的,只不过是投胎投错了而已,现在看来果然是这样,不说别的,就说她现在可是正经八百的大城市人。

而她的那些姐妹呢,生在小县城、长在小县城、到最后又嫁在了小县城,一辈子都出不了小县城的穷酸命!

她最瞧不起的就是她这个妹妹,明明模样不错,好好拾掇拾掇也不比自已差多少,可偏偏人又笨又木,嫁个男人也没本事的,生个女儿学习也不好,连个大学都考不上。

哪像她闺女啊,随她长的漂亮不说,她也有本事让她闺女受最好的教育,而她闺女也给她争气,考上的可是b大这个名牌大学,现在又嫁了个有钱人,什么都不用做就穿金带银的,谁能比的上。

她小时候跟姐妹比学习,长大了跟姐妹比老公,生子了跟姐妹比孩子,现在孩子长大了就是该比女婿的时候了,哼,她那帮姐妹这辈子就注定低她一头。

过了几天,田雪妈妈就收到了a市寄来的请贴,田雪妈妈嗤之以鼻,随手翻翻就把它丢到了一边,真能装,两个没啥本事的人结婚,到时候能来几个人啊,用个p请帖。

a市的习俗是早上迎亲,因此外地的都是提前一天就到。

夏罗事先把这些外地亲友的到达时间到达人数以及到达车次都列成了个表,租了二十几辆车让他们去车站接人,然后把客人直接送到酒店。

因此田雪妈妈和田雪才一走出出站口,就看到了一个特别醒目的牌子——参加苏初先生和苗苗小姐婚礼的朋友这边请。

田雪当时就愣在了那里,难以置信地看着那块充满着粉红泡泡的大牌子。

苏初,那个午夜梦回时,常在心尖回绕的名字,那个无论绕了多少次都无法说出口的名字,那个想的她喉头发甜,心中发苦的名字,是他吗?他要结婚了?还是……仅仅是重名?

田雪妈妈早就走到了牌子底下,马上有人笑容亲切的问到:“是罗梅女士吗?”

田雪妈妈高傲地点点头,“对,我是。”

“那罗女士这边请,我们为您安排了车,这就送您去酒店。”接待人员很是热情周到。

罗梅对这种被尊敬的状度很满意,点点头就要招呼着田雪一起走,谁想到一回头,田雪却不在自己的身后,罗梅的眉毛瞬间就拧了起来,锐利的眼神在人群中来回寻找,不一会儿就看到了还在出站口傻站着的田雪。

“想什么呢!还不快点走!”罗梅大步走回田雪身边,厉声喝到。

田雪被罗梅的声音一下子就唤回了思绪,第一眼就看到了妈妈暗含不满的眼神,她身子一抖,不敢多想,忙跟上了罗梅的步伐。

来接她们的车子并不是什么太名贵的车子,只是最普通的长安福特而已,罗梅不屑地撇了撇嘴,她女婿开的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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