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重生之代玉第五十六章 讼师印象(2/2)

文/鸡丁爱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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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蝶笑花掩口。

“不错。”林代点头,“康平将军,那末便是由我来说。可有一条,我要是把你的良苦用心都说出来了,你须输个什么东道?”

云剑道:“东滨十年官吏任命自主,五十年里商户但凡不触刑律的地方,都可自主。”

林代一时怔住:“你……”明知问了也是犯傻,还是忍不住问:“你知道自己在说什么吗?”

云剑气定神闲点头。

允许官吏任命自主,就等于承认了东滨是个独立的小王国。至少是个小藩国。这是多大的政治放手!

至于商户自主,意义同样深远。要知道当时讲究的是“出礼而入刑”,世上要遵守的规矩可不只是法律,而是“礼法”。人不但要守法,更要守礼。如果“非礼”,那就由刑律来管教你了!这种制度,比一般的法治严格得多。在现代社会,只要是法律没说不能做的,你都能做。你在外头花天酒地、回家辱骂长辈,人家最多只能戳你脊梁骨,其他方面无奈你何。而在礼法的社会里,你失了礼,长辈可以到官府告你一个忤逆,官府有权把你抓起来打你屁股,教你“学好”。如果你双亲尊长舍不得送你去官府,宗族里的其他尊长也都有权力送你去官府呢!

礼法社会像把双刃剑,好的方面是大家互相监督着乖乖的、好好的,不好都不行。坏的方面也是监督网如此细密,稍微想不好一点都不行,绑得太紧,人失去了活力。尤其一进官府,就是“刑”,板子、索子、站笼、手枷,全是皮肉吃苦的大杀器,再加上罚银,往往就把一家搞得家破人伤、倾家荡产。所以一进官府,往往就是撕破脸了,结下多大的仇!

为什么讼师在这时候地位低?西方现代社会中的律师们是保护当事人利益的,有点类似侠客那种意思,只不过以舌为剑、以笔为枪,地位自然高,名声自然好……呃也有被骂的恶律师……但你要跟古汉人社会中的讼师比比呢!有没有听说过“各打五十大板?”有没有听说过“八字衙门向南开,有理无钱莫进来”?沾了官府的边,不死也脱层皮。多少父母被不孝子逼得上天无门、下地无门,也不会“出礼入刑”的向官府求助,因他们觉得那又太过份了!他们还不想把自己的不孝子搞死!好赖是自己的骨肉,没有恨到那个地步。

这种情况下,讼师要眼尖,找到有油水的官司;嘴灵,把人哄去衙门;手快,在这种让人伤心劳神的坏事情里头获好处,难度系数等同于火中取栗;心还要狠,不然不能完成以上规定动作,再飘然远去,全身而退。

这种情况下,有几个人能对讼师留下好印象?

难怪官府严格限制了讼师的活动空间。讼师们的工作范围,基本就限于写个状子了。偶尔有人想帮当事人取证,万一碍着了刑吏的路,或者刑吏们觉得你在弄手脚,那么好,不管当事人了,直接就把你抓去,大板子招呼!说打就打,都不用什么一审、二审、申诉、驳回,再执行的。

这种严苛的气氛下,讼师之所以还能有活路,也就是当时文盲太多,不平事也太多。总有人豁出去了,要告官,但是不会写状纸。有的秀才又嫌官司不吉利、怕惹事上身,不肯写,或者文才太好了,对仗吟韵,整了半天,还没说到点子上,甚至他说了,人家也看不出来。根本看不懂!所谓“博士买驴,书券三纸,未有驴字”,就是这么个笑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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