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权贵第275章 流氓更要有文化(一)(1/2)

文/缸里有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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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5章流氓更要有文化(一)

夏小洛皱眉挂断了电话,拨通了刀锋的电话,语速飞快地道:“楚秀菡他们去哪儿了?”

刀锋在电话另一端毫无感情地道:“他们来到了深圳建国酒店。晚上,楚秀菡应该住在这里。”

夏小洛满意地点了点头,快步走出机场大厅,对等候在外面的曹伟业手下的那个分公司经理,道:“大哥,能不能送我去建国酒店。”

这个分公司经理是曹伟业的铁杆之一,也是个精明的人物,从刚刚的谈话已经判断出夏小洛在曹家阵营中的位置,对夏小洛没有丝毫怠慢,亲自驾车把夏小洛送到建国酒店,这才把韩窈窕送到韩窈窕他们所住的酒店。

在夏小洛刚刚赶往机场的路上的时候,建国酒店的咖啡厅里。梁锦城和楚秀菡面对面坐着。咖啡厅里,灯光暧昧,音乐舒缓,一对对情侣耳鬓厮磨地说这话。

梁锦城目光温柔地看着楚秀菡,道:“楚小姐的是读了不下十遍,很为楚小姐书中的美丽的感情,美丽的人物美丽的景色震动。”

他手指优雅地搅动了一下杯中的咖啡,道:“我是个杂家。我自己也很难界定我到底是什么身份的人,我首先是一个商人,整天被一群充满了铜臭气的人包围。人们都说我应该很满意,但是,他们不知道,其实我最喜欢的是闲云野鹤的生活。郑板桥在《山居》里这么写,‘一间茅屋在深山,白云半间僧半间;白云有时行雨去,回头却羡老僧闲。’这种闲适的,自在的,视名利如浮云的生活,才是我想要的生活啊,我专门研究过楚辞。曾经和北京大学的季羡林老师坐而论道,我常年研习水墨画。我一生只对美的东西感兴趣,美食,美人,美景。不美的东西我一眼也不能忍受,比如屈原的《离骚》,整个都是对美的追求啊。《离骚》的伟大就在于,它以女性为中心,他用芳草美人来表现他的品质。在我的诗论里,凡是轻视女人的诗人都是二等诗人。包括李白在内,他不是什么大诗人,杜甫是一流的,屈原是一流的。我年轻的时候,写过两句诗,‘平生只有两行泪,半为浮生半美人。’”

曾经有爱情专家说过,崇拜是人类的精神需要,而女人更喜欢崇拜的感觉,作为男人,拥有渊博的知识并能科普化的表达,那么没问题,你绝对可以吸引女人的崇拜,无所不知的大脑,可以让女人崇拜,而崇拜就是喜欢的前奏,而喜欢就是爱的引导。

当然你可不要大谈除了你和你的老师才懂的深涩专业知识,把高深的知识通俗化,让你说的东西让每个人都能理解这才是最有效的,毕竟这是追求女人的比赛,而不是进行火箭升空的科研。

楚秀菡淡淡地道:“梁少的学识真是渊博,您要是进入文坛,我们这些写青春文学的小作家可没有吃饭的机会了!”

梁锦城谦虚地道:“哪里,哪里?让楚小姐见笑了,我在您面前这么说,可真是班门弄斧了!”

顿了一顿,他作沉思状,道:“我有一个荒唐的说法。女人分美人和佳人,知道为什么吗?美人喜欢力量型的男人,他们喜欢肌肉,像虞姬喜欢力拔山令气盖世的男人。佳人就不同,佳人喜欢男人有脑子,所谓才子佳人,喜欢他们满腹经纶才高八斗。你,算是佳人。真的。不晓得,楚小姐认为是不是才子呢?”

楚秀菡对这种充满暗示性的话只有笑而不语,道:“梁少的才华是毋庸置疑的。梁少可谓才子,不过我不可称得上佳人。”

梁锦城竭力想从楚秀菡眼睛里判断出楚秀菡刚刚的话到底是真心实意的敬佩,还是敷衍自己。却发现楚秀菡的眸子平静得如同一池吹水一般,没有丝毫波澜,绝对没有他所期待的那种崇拜的眼神,心道,他妈的,真有挑战性,这才有点味道。如果你像其他的女孩子听我神侃两句就七荤八素了,我还真瞧不起呢!

接着,他换了一种策略,主打同情牌,曾经有泡妞专家这么总结,叫“忆童年”。

梁锦城的脸上显出一丝愁苦之色,道:“别人都羡慕我身为权贵子弟,身处富贵温柔之乡,花柳繁华之地,其实,我很孤独。我的性格可能是因为我母亲的影响吧。我父亲虽然是深圳是副市长,但是,我的母亲其实是他第二个妻子,在大家族里,饱受欺凌啊。哎呀,我小时候,忆生来,胆小怯空房,很恐怖,很黑暗。我母亲因为失宠,很落寞,脾气很暴躁。我的童年很压抑。我没见过像我母亲这样严厉的母亲,除了逼我读诗书,从来对我没有任何交流。只有我姨妈对我关爱。小时候我写了诗给他看,她评价我的诗是:‘君诗如美色’。她说我的诗像美的女子,我当然是沾沾自喜,自视甚高了。红尘知己难得哪。这种感情,你能理解么?”

楚秀菡却依然平静地看着他,并时不时抬起手表,看着时间。

梁锦城目光灼灼地看着她,道:“楚小姐要等什么人么?”

楚秀菡其实在等夏小洛来找自己,心说,自己包里的大哥大怎么还不响呢?但是,出于礼貌,她还是摇了摇头,目光闪烁了一下,道:“没……没有。”

梁锦城俯瞰着白嫩的小羔羊,心说,这是多么温柔的人间尤物啊,太诱惑了。

他决心试探一下楚秀菡,道:“其实,我真可以说是一个杂家。我甚至研究过麻衣神相,很擅长看手相,来,楚小姐,让我看看你的星途,是否一帆风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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